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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钱了!凌晨有人退了3万多!“3月第一份快乐”来啦→
三月第一天
大家被同一个消息刷屏
那就是:退税!
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式开始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依然是“多退少补”
3月1日凌晨有网友蹲点退税结果退到了超3万元!
有人欢喜有人愁也有网友表示:需要补税
也有网友不退不补
个税APP显示截至2月29日3月1日-3月3日预约已满后续日期仍然可以预约
如果你不着急的话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
哪些人需办理汇算? 一般来讲,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,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。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,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以下几类: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,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。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。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,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。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,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。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,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。 应退或应补税额=[(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]-已预缴税额 享受哪些税前扣除?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,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: (一) 减除费用6万元,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; (二)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; (三)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、商业健康保险、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; (四)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。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,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,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,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。
央行最新发布!事关你的钱袋子
来源|个税APP、人民网、微博、网友评论、钱江晚报等编辑|魏鹏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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